对账函模板(《对账函》的重要性及模版)

对账函模板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我们一般为了财务检查、核对账目等,会向买受方发函对账,核对双方主体信息、交易时间、交易数额、交易方式等。《对账函》对于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及有效追款意义重大,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对外对账制度。
1.确认双方交易真实存在。
通常供需关系中双方之间的交易往来往往非常频繁,合同履行状况难以核实。此外,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这会导致出卖方在诉讼过程中,难以证明涉案交易是真实存在的。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出卖方不能证明,则往往会败诉。
此时,如果出卖方曾向买受方寄送了对账函,且其对方签字盖章的话,则出卖方可以依据对账函主张双方交易真实存在,而法院也往往会予以采信。
2.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对账函中往往包含交易金额,买受方一旦签字确认就会意味着对交易事实、付款事实、欠款金额、欠款利息等内容的认可,一旦涉诉,签章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之间对该内容的结算及协商一致,法院会据此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即使实际的结算或者交易明细与对账函的内容存在出入也很大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双方对该内容的结算或变更。
那么只有买受方工作人员签字可以吗?若签字的工作人员为合同经办人、财务负责人等,则即使买受方不盖章也会被视为买受方对欠款金额的认可。
 3.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
一般对账函中会载明“本函仅用于核对账目,并非催(付)款结算”,而诉讼时效的中断需要债权人催收或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表面上看起来对账函仅用于“对账”,不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但实践中,法院往往依据对账函即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
4.导致对原交易合同条款的变更及管辖的确定。
极少数对账函中会涉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实质性内容,此时,我们应当提高警惕。因为我们一旦在对账函上签章,则可能会导致原合同的条款的变更或重新设定。
  (点击页面底部“阅读原文”,输入提取码“5h7p”可下载《对账函》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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