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地址(【欢迎报考东北石油大学】东北石油大学 2018 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东北石油大学地址

学校简介
  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2000年2月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黑龙江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从196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有64种本科专业,23种高职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试点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学位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9个硕士学位点;具有工商管理(MBA)、社会工作、会计、工程4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类别拥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学2016年进入世界ESI前1%。

  学校占地169.14万平方米,其中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分校区占地33.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5亿元。建有万兆级校园网,图书馆藏图书255.05万册,有数据资源16种。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有科研平台35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6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有校内外实习基地158个,其中,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1个。

  学校有教职工2101人,其中专任教师1239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5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33人,博士学位450人、硕士学位627人;博士生导师92人;双聘院士6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4人、青年学者1人、讲座教授5人;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4人、后备带头人26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模范教师4人、优秀教师7人、教学新秀1人、青年教学能手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个、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4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个。学校还在石油石化等企事业单位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导师。

  学校本科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025人,其中本科生15276人、专科生5384人、硕士研究生2067人、博士研究生298人。
  秦皇岛校区创建于1985年,设有八个教学系部和13个职能及教辅部门。现有教职工291人,专任教师20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1人,具有博士学位51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63人。现有23个高职专业,面向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5384人。

  学校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学生全国外语四级统考和黑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始终名列省内高校前列。全国大学英语教学研讨会、俄语教学研讨会曾先后在我校召开。“十二五”以来,建成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等多种奖项。
  学校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1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十二五”以来,获批国家973计划课题4项,863计划课题4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4项,国家重大专项任务4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8项(其中,主持重点项目2项,参与重大项目1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科技项目6项、社科项目10项;科研总经费14亿元。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89项,其中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获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4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专利授权2233件;出版科研著作及教材299部,发表论文7350篇,被三大检索系统收录2234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接收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新墨西哥矿业技术大学、俄罗斯秋明工业大学、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等30多所国外高校在师资培养、学生交流、学术交流、教学改革、科研协作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
  学校出版有《东北石油大学学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东北石油大学报》和《高等教育研究》等报刊,与全国300多所高校进行交流。

  办学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形成了“坚持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和“全方位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办学”两个鲜明特色。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为学校题词“用大庆精神育人,培养跨世纪人才”。办学育人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办学五十多年来,培养各类人才近16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内高校前列。涌现出了以傅成玉、王玉普、胡文瑞、沈殿成、何树山、刘合、段慧玲、高金森等为代表的许多优秀企业家、院士专家、党政领导杰出校友和一大批严谨务实、无私奉献、投身基层、报效祖国的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优秀人才。
  今天,东北石油大学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质量立校、特色创优”的办学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石化学科专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东北石油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1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3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2018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18年我校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五个专业)。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大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分流后的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资源勘查工程(本硕博连读班)和勘查技术与工程(本硕连读班),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博”连读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4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2018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 首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五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高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5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6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7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0459-6504671,0459-6504674;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zsb007@126.com。

8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温馨提示
近期将为大家带来具体招生计划及各院系介绍,请持续关注哦~(点击阅读原文可进入东北石油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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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辛纪元

责任编辑:王超颖
审  核:任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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