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背景音乐(不生产音源,只是音源的搬运工:1.55亿个视频涉嫌侵权,快手还能过个好年吗?)

免费背景音乐

2月1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官方发布公告,要求快手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下架首批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

据音集协统计,截止至2020年12月,快手平台有不少于1.55亿个视频涉嫌侵权。

雪上加霜,公告不止对快手短视频的内容有所影响,该协会还于今年1月中旬,陆续向国内六大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发起“快手侵权下架投诉”。

1月28日,苹果商店官方回复邮件,要求快手尽快与音集协解决版权问题,否则将会被下架。

若失去iPhone阵地,意味着快手近几年规划的上浮之路受阻,将失去大量的目标用户。

本次音集协要求快手下架的首批一万余部视频,快手平台均未获得录音制品复制等权利的许可,无权允许平台用户复制未经授权的录音制品用于短视频的背景音乐。
而附件中,音集协还整理了需要删除的1万首歌曲名称和链接,其中不乏《我的老班长》《记事本》《涛声依旧》《五星红旗》和《葫芦娃》等耳熟能详的歌曲。

快手成侵权重灾区

无独有偶,这已经不是快手第一次身陷侵权风波了。

此次对快手发起诉讼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在这之前,音集协就《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早就向快手提起过诉讼,要求快手赔偿13万元。
此案早在2020年10月12日就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本应于2020年11月9日开庭审理,后因故延后开庭。
而这一次,音集协一出手就给出侵权视频高达1.55亿个!
更细思极恐的是,这还只是快手涉嫌侵权视频的冰山一角,随着投入监测作品数量增长、监测手段升级和时间推移,侵权视频的数量还有可能继续增加。
大家第一感觉就是:这技能得冷却了多久才能憋出这么一个大招啊!
不得不说,音集协确实为了保护版权一直在做着努力。

自2019年9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与快手反复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及建立版权合作,随后该协会起诉了快手。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到的司法案件多达244个,涉及侵权行为的为51个,著作权的20个。
 
2020年11月8日,音集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就快手的侵权行为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投诉。 

音集协副总干事国琨曾批评“以快手为代表的部分平台逃避法律责任,至今尚存在数量惊人的侵权行为”。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在被发公告下架侵权视频的时候,却也是快手最重要的时候,这是他们距离“短视频”第一股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刻——2月5日,他们就将在港股上市。

据证券时报报道,快手刚刚完成了它的打新盛宴。至1月29日中午截止认购,快手冻资金额近1.28万亿港元,超购逾1218倍。

而此时的侵权风波,无疑会使快手腹背受敌。

其在招股书中写到:“由于上传至平台的大量视频多数包含音乐,故不时面临平台未经授权使用音乐的指控,尽管设有内部控制程序确保遵守相关版权法律及执行符合适用法律的版权保护及删除政策,但仍可能受到侵权指控(无论该等指控是否有法律根据)。”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音集协音集协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曾如此表态:“快手这种做法既违反了著作权法,也是行业道德的缺失。对于这样一家寻求上市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其主营业务却存在这样严重的一个法律风险,我们不知道它如何取得资本市场的信任,如何面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管理。”

在短视频领域中,音乐几乎是灵魂一般的存在。枯燥无聊的日常生活,配上合适的音乐就能瞬间激起人的兴趣,获得流量。
而短视频平台则就是抓住了这样的特性,将制作配乐视频变得低成本、可复制,这一过程不容置疑会有诸多版权隐患。
音乐版权是重要的知识财产之一,是作者灵感迸发的产物,在我国受法律保护,因此不论是平台还是个人想使用都要先向著作权人购买版权,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是我们经常在快手平台可以进行的视频翻拍,只要点进感兴趣的配乐再翻拍即可,一条音乐会被翻拍成千上万次。
甚至你还可以后期加工一下,把它变成你自己的原声。

这个过程,无疑是一种音源侵权行为。
这与我国加大版权保护,监管趋严,平台承担更多责任,进一步重视保护个人信息、内容著作权的努力方向大相径庭。

灵感需要“翅膀”也需要“铠甲”

疫情期间产生的“宅经济”给了短视频充足的发展平台。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达828.2亿元,同比增长608.5%;2020年短视频市场规模为1408.3亿元,同比增长速率仍保持在70%。

再加上其门槛低、趣味性强的特点,后续发展仍然不可估量。

在短视频野蛮生长的初期,人们版权意识淡薄,甚至出现了一种专业的短视频运营者——“搬运工”。

曾经流行过一句话——我们不生产内容,我们只做内容的搬运工。无数的“搬运工”应运而生,活跃于各大短视频平台,有的甚至成为了网红。

同时,这期间也有大量的视频平台借着这股东风快速发展。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快手平均日活为2.62亿、平均月活高达4.83亿。而且快手用户UGC指数非常高,平均月活跃用户中有26%的用户参与了平台短视频制作,而且其中有超过2000万人获得了收入。

然而仅仅自我发展并不够,作为快手这样的头部平台,每时每刻都在产出大量的内容产品,为这些产品做好把关,保护好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是其不可推卸的义务。

提起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可谓由来已久。

第3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提到,1950年,我国就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系列决策部署。

我国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别的集中统一管理。

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建成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

近年来,国家层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更是不断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等等。

2018年9月14日,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在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存在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快手、西瓜视频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

在国家版权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以及我们所知的“短视频侵权第一案”,2分钟短视频被擅用于广告,知名自媒体“一条”被判赔偿50万。

2分钟,50万!

要知道,《著作权法》中有关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也就是这样,这是迄今为止单个短视频判赔金额最高的著作权维权案。

作为“短视频侵权第一案”,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将对以后短视频的传播、转载、使用划定界限,为短视频维权提供参考。

1月7日,在第四届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提到:

仅仅过去一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42000件。而统计成立至今15个月受理的案件情况,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占到了76.24%,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占到了11.19%,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占到了8.7%。可见著作权纠纷成为互联网领域的主要纠纷。

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图据音集协官网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音集协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说,音乐作为短视频的重要部分,为短视频制作者带来流量、用户和广告价值,继而创立了互联网上延伸的盈利模式,“短视频离不开音乐的使用”,而音乐的使用需要协商、许可和付费。并称,单独的音乐创作人在面临体量庞大的强势互联网平台时,力量单薄,不具备平等议价的能力。集体管理机构正是在此问题和需求下作的管理制度设计,“我代表的所有的权力人都是我的后盾,我代表的是他们的利益,我跟你谈时,你必须正视,”周亚平说。

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容忍任何侵权行为!

相信通过国家的不断积极监管做铠甲,创作人的灵感可以飞得更高更远,快手这样的互联网平台将逐渐树立“先许可、后使用”的版权意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大环境会越来越好。

目前,快手尚未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此次发布的公告有任何公开回应。

参考资料艾媒咨询|快手IPO及发展前景调研分析报告《上市前陷入版权旋涡,快手怎么这么闹心》,发布于公众号“商业风云榜”《10000部!快手被要求删除侵权作品,还有1.5亿部在路上?》,发布于公众号“中国基金报”《侵权2分钟,赔偿50万!再”短”的视频也有版权》,发布于公众号“猫影文娱”

文章来源:光明网  作者:曹梦阳 图片来源: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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