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晒晒‖从此再不见名人

(一)
我以前对文化名人是有好感,有距离感的。觉得名人就像神一样,在云端坐着,吃香的喝辣的。那些文学爱好者想法设法的去叩头,去膜拜了。他们每出来一本书,这些粉丝们发了疯地去拥挤着要签名。生怕迟人一步,那些光圈就不见了。
名作家混到这一步,着实不容易。他们手上的茧子磨粗了,手指变形了,腰坐细了,屁股眼有痔疮了。眼睛塌陷,更加深邃如火炬了。他们拥有两个大脑,看问题总是用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他们站在金字塔上,俯视人间。他们的悲欢爱恨,都是那样的搅动四海,令人激动,不安。
他们不是神,却拥有神一样的感知力。他们是走在悬崖边却不纵身一跃的人。
(二)
好多人心里都有偶像。
这个偶像,最后混成了名人。是大众情人。
是费流量,费精神,让人思念,衣带渐宽的主。
这个偶像,就像是一根刺,扎在骨头里,疼着,快乐着,好长时间都拔不出来。有的粉丝,坐了火车,买了很贵的票去看一场演出,去听一堂课,去要一个签名。目的只有一个,见名人。名人给他一个拥抱,给他一句鼓励的话语,甚至是很飘的一个眼神,他都能像信号锅一样,接收到。回家后,会几天几夜的睡不着觉。两人握过的手,会三天两夜的不舍得洗去。
名人握过的手千千万。这些手,有红酥手,有裂纹的松树手,也有当官的钢印手。名人的感觉其实都是一样的,软的,面和的,都是没有筋的一团肉。他早就麻木了。
但是,被握者却不一样。恨不得把这只手用个套子套起来,像慈禧太后那样,还专门做个指甲套。
名人给你的衣服上,胳膊上签了名,那件衣服还是遮身的,它不会变成一面旗帜,引领人们跟着跑步。
(三)
我是文学爱好者,我的偶像就与作家有关。
大作家贾平凹,理所当然的成为我的四大偶像之一(其余三个,是三毛,琼瑶,金庸)。就像对待初恋一样,无论时间,环境的改变,我对他们依然爱的根深蒂固,生死相依。
这四个人中,只有贾平凹先生是大陆人。不好意思,他也是土生土长的商洛人,是我的家乡人,因而,我爱他更多一点。他八九十年代时创作的文字,清新,婉约,把一股子乡村爱恋变奏曲唱的如痴如醉,真的让我读起来亲切,醉人。他文字里那声悠长的狗叫,也让我梦里不安,辗转反侧,觉得他描写的很真实。这可能就是心里亲的缘故。心里亲了,他的一举一动都是自然,亲和的。
十多年来,甚至是三十几年的青春时光,我都在围绕着他转。他的每一本书出来,我都会千方百计的买来,仔细拜读。他文字里面的每一句话,我都耳熟能详,击节赞赏。
我觉得他,代替风,代替我听到了乡村的故事,并且写了出来,说出了我心里的话。
我恨不得自己成为他故事里的主角。我恨不得邀请他在我的家里住上三天,甚至是三年零三个月,我把自己的人生经历给他讲出来,把自己对乡村生活的体验和感受给他倒出来。在这些天里,我和他一起吃红薯饭,烤疙瘩柴火,一起去野外追踪一头熊,或者是一只奔跑的兔子。在我家的这些日子,他要喝酒,没有下酒菜,我就会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当下酒菜。
(四)
我还是幸运的,命运没有和我开玩笑。在我鬓角有了白发的时候,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我的偶像,名人贾平凹。
我是盼着见他的。
在多年以后,我还会无数遍回想起这次见面,并且泪流满面。他被人簇拥着,就在我视线内的一米之遥行走。这是商洛棣花乡土文化研究院成立的那天,而我有幸成为文化院里面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要给当天的活动摄影报道。
此时,我的相机离他不到一米远。他被缩小在一个指甲大的镜片里活动。
他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他就像一块吸铁石,吸引着我的目光,吸引着我的脚步。
他在微笑。他的笑容是自然的,亲切的。他的脚步是刚劲有力的。我甚至看到他因为肥胖,肚皮在汗衫上的轻微颤动。
但是,我的心里却有了难受感!
我没想到,贾平凹的个子还没有我高。而且,他的头发也脱掉了好多。他的额头,他嘴角的皱纹好深好深。这些,都是外貌特征,并不是那么的高大上。更重要的一点,我觉得他没有一点自由。他就像是一朵云,被人簇拥着,就像是一个机器人,被人调试着,被人随便的夹着。他的腿,不是他的了。他走的路,他要去的地方,都不是他想走的。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
对,是一个偶像的感觉。感觉不一定对。也许,他是在享受。享受这个光环的过程。他也有理由去享受。只是,只是啊,于我的心里却一下子掉在了冰窟窿里。我原来千百种对名人的想象,都是假的。他们的生活,都是虚伪的。尽管他此时仍旧是微笑着的,是平易近人的。他在努力的和大家打成一片。
(五)
后来,我看到偶像的书出来了,我却没有了以前的触动。只是平静地,随意的翻看看。
仓央嘉措说过这样一句话:“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其实,这是要我们戒掉人生里的贪痴妄念等。一个人的欲望越多,他的心理承受压力就越大。得不到的,总想着去得到。他不知道已经得到的,却如流沙过指,慢慢在漏掉。
每一个人的生活最终都要回归到平静,平淡中去。无论你中间卷起过多少浪花,最终都要回归到大海。繁华即将结束,烟火消失在夜空。
我见了名人后,我还是我,头上没有长犄角,牙齿没有露出嘴外,没有任何的改变。每天灰头灰脸的在异乡的街道上奔波着,赚着可怜的奶水钱。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想法。
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感觉:你认识名人,而名人不认识自己。所以,活成名人,让那些人来见你是主要的。尼采说过一句话:“人,要么像乌龟一样缩着脑壳走路,要么,像鹰一样高高飞翔。”一个人如果有希望,有决心,是会选择后者,光彩人间的。
(六)
也就是前几天,我在本地新闻上看到一条消息,说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作家梁晓声要来丹凤棣花了。同时跟随者,自然是一大批名人。朋友们问我,想去看热闹不,见名人不?
我回答说,不想见了。
对方问,为啥?
我说,我本来就不是追星的人,也不追星了。好多追星者其实是叶公好龙的。是伪文学爱好者。比如,作家高晓声和梁晓声,有几个人能分得清,《陈奂生上城》谁写的?《年轮》又是谁写的,里面都有哪些人物?假如我去了,也遇到了梁晓声,握着他的手说自己是他的崇拜者,他随口问了一句,“我写的哪部作品打动了你?”我该怎么回答?
我是一个木讷的人。我一见陌生人就脸红,就说不出话来。要是再有摄像机对着我的脸,我肯定恨不得钻到地下去。地下没有这么多的尴尬事。
我见了大作家贾平凹后,心里从激动转换为不舒服。他在笑,而我在难受。他是不知道我心里的活动的。我能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你说,两个不是一条凳子上称兄道弟的人,有啥可以交流,见面的?
另外,我已经见了最肥最大最漂亮的那只老母鸡了,就不想再见别的鸡了。吃吃他们下的蛋就可以了。再去见其它的小鸡,也没有难受感了。而没有难受感的,就没有触动我灵魂的事了。所以,见了,还不如不见。
(七)
名人和人名只是一字之差,却相差几条街的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水泊梁山上,每一个人都有人名,每一个人都活成了名人。
我的这篇文字,算是把一部分“名人”得罪了。这是我的臭毛病,改不了的。
但是,别人大可不必这样。你们该吃啥吃啥,该去漂洋过海来看你,还是去吧。没有人去捧场,互动,名人该是多么的寂寞!寂寞了,他写出来的文字,就没有了香甜的炊烟,没有了狗吠,没有了霓虹灯影,鬓角厮磨的味道。
而我,以后再也不见啥名人了。他们在我的心里,就是一个普通人,吃的是糊涂面,走的是八字步。穿的是粗布衣裳,如果要说与众不同之处,可能是粗布衣裳上绣了一朵菊花。这朵花淡淡的,在墙角放着清香……
丹凤晒晒:陕西商洛人,70后,网络写手

晒丹凤,你也可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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