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年间的一张地契,再现咱们村的前世今生

自幼交好的发小郑浩,在整理家中旧物的时候,偶然发现一沓古旧的纸张,上面似乎都是房屋土地之类的字眼,于是拍照片给我,让我帮忙看看。我看到有几张落款处书写着“道光某某年”“光绪某某年”“民国某某年”的字样,于是怀着无比的敬畏和激动,慢慢句读那些文字。粗略读罢,心情愈加不能平静,再三嘱咐他务必妥善保管,有条件时找人装裱一下。同时,征得这位老友的慷慨同意,将之作为整个宗族的遗产,登录在这里。
先从这张开始吧:
这是一张订于清道光二十九年(查世系年表为公元1849年)的买地契,正文转为简体字粗录如下:
“立文契人武思义,因乏用,将自己家东北东西上地壹段实亩四亩整,其地东至顶头、西至顶头、南至买主、北至卖主,四至分明。今凭中人说妥,言空时值每亩价钱十二千文,情愿卖于郑凤,永远为业。其钱当日交足,外无欠少。恐后无凭,立为证。道光二十九年十一月廿一日。……”
这是一百七十二年前的冬天,咱们村的武思义因为家里没钱花(乏用),把自己家东北上一段东西走向的上等地永远卖给了郑凤。
再来看这一张:
这张卖地契订立于光绪三年(公元1876年),全文为:
“立文契人武和,因为无钱使用,遂将自己家东北东西上地一段、实亩私募五分六厘二毫四丝、其地南至郑如登,北至横头,东至顶头,西至顶头,四至分明。今凭中人段坤绪等说妥,卖于武宗崑永远为业。言明每亩?钱十六千,其钱当日交足,外无欠少。恐口无凭,立文契为证。光绪三年十月初三日立。”
这张文契比前一张晚了三十年,一代人的时间,但文法上仍基本一致,是说咱们村的武和因为没钱花,在中间人段坤绪等人见证下,把东北上一块上等地卖给了武宗崑。
从这两张文契我们能够得到的信息:
一是清代至少从道光到光绪时期,土地为私有,可以买卖,可以永久持有。
二是“无钱使用”而卖地,竟然都是发生在冬天,按理说那时候刚收获不久,应该是一个家庭最富裕的时候。因此,这一现象恰恰反映了我们的先辈生活的艰辛。
三是眼下我们经常说的“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实则应该是“恐口无凭”或者“恐后无凭”。
四是那时候咱们村就用“东北”“东南”这些词称呼地块,简直和咱们今天一模一样……
一百多年前,就在咱们村的某条被冻得泛起白霜的小路上,两个衣衫褴褛的老农民,签完这张契约,拿着卖地换来的一大串铜钱,百感交集地走在回家地路上:没了这块地,明年的日子怎么样,又是未知。好歹,今年过年,能给小子丫头们称上几斤猪肉。北风呼呼地刮着,阴险地钻进他破旧的棉衣……..
再看最后一张:
这是一张分家的书契,立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书契的主人翁之一郑世祥,便是我这位发小的高祖(五代祖)。开头两个字,第一个字应是“关”无疑,第二个字似乎是“铁”,关铁,似乎是骑缝签名,不知道是什么用意。全文是:
“立分书人郑世光、郑世显、郑世祥,今因家道不济,共愿各居。遂邀请族长郑学信等,将祖遗房产地块三股均分。惟西宅无屋,照祖宅建筑,需费四万吊。特除家中西屋,全屋木料及余木三间与之。三处地共五亩五分,贴于西宅,为建筑之费。再大门西路南场园一段,场院西南南北地半亩伙用外,余皆均配三股。以世祥年幼,让伊先挑一股。外所余两股,拈阄为定。自今以后,各自宜…..不得妄起争端,致失手足之情,惹邻里之笑。恐后无凭,立此。一式三纸,各执为据。”
这张契约非常容易读懂,也就不再赘述了。后注:“此系世祥分书,应分宅基地亩,开列于左……”意思是,这张纸是郑世祥的那一份契约书,应分宅基地亩,具体列于左边……于是它被保存了整整一百年,直到他的五世孙、我的发小。
三书看罢,首先要感慨:在百余年前咱们这么个小村子里,竟然有书法功底这么深厚的人,可想见,当时在全国范围内,书法是个什么水平。其次要感慨:百余年过去,当事的人早已化为尘埃,但幸而有祖先给我们发明的文字与纸张,让我们能够直接感受当时的情形,如身临其境。第三要感慨,百余年过去,就村子而言,悲欢离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曾发生任何巨变。然而再过百年,以目前的形势来看,村子这个部落单位,还能存在吗?
在我和郑浩看来,这些契约最大的作用,就是让我们亲眼得见那些因为族谱遗失而被遗忘了的世系辈分,如郑氏的“学”“有”,武氏的“思”“宗”……
在村子里,尽管我们现在分处而居,各自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血缘,但若有足够的证据,细加摸排,则不出二百年前,村里大半同姓必定同出一家。所以,邻里之间,理应和睦相处,亲如兄弟。因为,大家本就是兄弟。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