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语文知识库(张日培: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历程与成就)

中华语文知识库
2020年第6期

专题研究: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

作者简介
张日培,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国家语委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规划。

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的
历程与成就

张日培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国家语委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 上海 200032)

提 要 
本文将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分为推行文字改革、强化语言规范、促进语言和谐、构建语言战略4个时期,回顾其演进历程;将七十多年来的工作归纳为整理简化汉字与汉字规范、推广普通话与现代汉语规范、制订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及其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信息化、语言文字法治建设、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语言服务、中华语言文化传承传播8个方面,简述了其主要成就。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经验与特点主要包括: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融入大局,顺势而为;统筹兼顾,科学作为。 

关键词
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语言规划

一、引言

语言文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促进语言文字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取得重大成就。 

学界关于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史的研究成果丰硕。王均(1995)、苏培成(2010)、费锦昌(1997)等在不同时间节点上进行了系统记录与描述;姚亚平(2006)、郭龙生(2008)、李海英(2015)等基于实践进行了理论探讨;陈章太、谢俊英(2009)回顾了60年发展史,探讨和反思了不同阶段的特点、经验与不足;周庆生(2013)从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视角对语言政策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黄行(2015)聚焦“现代汉语规范化”探讨了历史与现状。近期,李宇明(2019)探讨了70年来语言规划和语言研究对语言生活的深刻影响,周庆生(2019)综述了70年来的语言政策研究情况,郭熙(2019)在讨论中国语言生活特征和走向时回顾了70年间的重大语言事件,张洁(2019)和苏培成、李宇明、张日培(2020)梳理了70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本文立足事业全局、覆盖全部时段、侧重政策实践,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事业发展历程与主要成就。在此基础上,思考讨论事业发展的主要特点,以期通过解读七十多年事业发展的演进逻辑,勾勒几代人接续奋斗的壮阔图景,激励语言文字事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不断向前。

二、发展历程

关于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历程,已有研究或以新中国建设发展史分期(如1978年改革开放)为参照,或以语言政策重大调整(如1986年提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2006年提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基准,或以语言规划重大事件(如1986和1997年两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2000年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界标,进行了“大体相同但细节处理不尽一致”的历史分期,各自形成逻辑自洽的分析体系,从不同侧重点展现了学界和相关机构对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深刻理解。 

本文分为“推行文字改革”(1949~1985)、“强化语言规范”(1985~2000)、“促进语言和谐”(2000~2012)、“构建语言战略”(2012至今)4个时期。第一和第二个时期,考虑到“文字改革”术语的提出、使用和淡出,将198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为分界点。第三个时期,虽然2006年正式提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但就其“统筹兼顾语言主体性和多样性”的政策内涵而言,我国语言主体性建设力度在法治框架下的进一步加大和对语言多样性问题的关注及相关探索实践,实际上在世纪之交几乎同步发生,因此将分界点设定在2000年。第四个时期,已有研究一般不单独讨论,本文在梳理过程中发现,近年来我国语言文字事业不断拓宽视野,积极改革创新,工作内容极大丰富,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方面形成鲜明特色。

(一)推行文字改革时期(1949~1985)

文字改革主要指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大任务”,以及为实施文字改革而衍生出的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力贫弱,百废待兴,文盲率高达80%以上。为普及文化教育、快速扫盲脱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党和国家大力推动文字改革,1949年开国大典前夕就启动相关工作,1954年成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委”)。早期文字改革的方针是“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后来出现针对这一问题的激烈争议,政府及时搁置了争议。1956年1月的《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指出:“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准备工作。”1958年1月,周恩来总理在政协全国委员会报告会上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正式提出作为拼音化准备工作的三大任务,而“关于汉字的前途问题,现在还不忙做出结论,可以争鸣,但不属于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范围”。换言之,“拼音化是文字改革的目标,其步骤是先简化汉字,同时为拼音化做准备,准备工作主要有推广普通话和制订汉语拼音方案”(周庆生2013)。这一时期,围绕三大任务以及现代汉语规范化,国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功。“文革”开始后,文字改革工作全面停顿,1972年以后有所恢复,1975年9月以后逐步全面恢复。

(二)强化语言规范时期(1985~2000)

语言规范指研究制定语音、文字、词汇、语法等各方面的语言文字标准,并推动全社会按照这些标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1]改革开放以后,人员流动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对推广普通话提出更加迫切的要求;而随着教育的普及、汉字计算机输入输出问题的基本解决,汉字改革的需求相对降低。同时,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又受到《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简称“二简字”)推行失败的影响,社会上出现了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等混乱现象。为此,国家对语言文字政策做出重大调整。1985年12月,国务院将文改委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文字改革”术语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拼音化方向也不再列入国家语文政策。1986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立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新时期工作方针,将“做好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列为首要任务;同时明确“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不变”,但“汉字简化应持极其慎重的态度,使文字在一个时期内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提出要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制订各项规范标准,并治理社会用字乱象;强调要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此外,增加了“汉语汉字信息处理”的任务,后来被称为“语言文字信息化”,这与规范化、标准化密切相关,因为语言文字标准化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计算机计算处理,所以目前常“三化”并提。自此,“语言文字工作进入建设期”(李宇明2019)。1997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继续贯彻新时期工作方针,确定了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特别提出“制定并完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法规”。200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这一时期,国家语委制定颁行了一大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同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委、指导督促各地方语委加强行政管理,面向全社会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随着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的成立、《语言文字应用》的创刊,服务、支撑“三化”工作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蓬勃开展;在政策思想方面,“文字改革”淡出后,“语文现代化”[2]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旗帜”(参见:林炎志1995)。

(三)促进语言和谐时期(2000~2012)

语言和谐的目标任务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核心是以科学的语言观处理好语言的主体性与多样性的关系,以及语言规范与语言发展的关系。进入新世纪,旨在确立语言生活主体性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三化”工作在法治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互联网普及,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信息化、国际化(全球化)发展对社会语言生活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新词新语、网络语言、外来语、字母词、广告用语谐音改字等语言现象扑面而来,地方人大代表提出“保卫方言”、多地广播电视播出方言节目、英汉“双语教学”进入大中小学、道路名称通名的罗马字母使用英文翻译等语言热点事件[3]多发频发,社会各界对此意见不一,论争激烈,语言冲突时隐时现。为减缓语言冲突,协调多元语言意识,妥善处理各种语言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讨论和实践准备,国家语委于2006年提出“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在这之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统筹兼顾语言的规范、丰富和发展的思想[4],以及“刚柔兼济”的语言规范原则,“为妥善处理社会与个人、普通话与方言、规范汉字与繁体字异体字等语用问题,提供了详尽可靠的法律依据;为此后十几年流行的语言和谐思想,提供了思路来源,为此后实行的‘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周庆生2019)。 

这一时期,在之前三大任务和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基础上,根据语言和谐的要求,新增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任务,同时在服务引导社会语言生活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与实践,在传承传播中华语言文化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研究蓬勃开展,相关学科建设开始起步,国外语言政策思想和社会语言学理论成果的引介,推动着针对中国语言国情的语言政策思想的变革与发展,由语言生活观、语言资源观、动态语言规范观等支撑起的语言和谐思想成为主导性语言政策思想。

(四)构建语言战略时期(2012至今)

语言战略是“语言规划中从国家利益出发、从全局考量的战略思想、布局与策划”(王晓梅2014),主要关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及全局的语言文字问题,即语言领域的战略问题;二是利用语言文字来帮助解决关乎全局的问题,即其他领域有关语言的战略问题(李宇明2016a)。2010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7年党的十九大擘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三步走”方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展现代信息科技、维护非传统领域国家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的语言需求日益迫切。2012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简称“《中长期规划》”)指出,语言文字事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树立和增强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2016年颁布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简称“《“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出“以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为核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这一时期,根据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语言强国的要求,正式将“语言服务”和“中华语言文化传承传播”确立为工作任务,极大丰富了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的内涵外延。国家语委开始更多使用“语言文字事业”的术语,提出“大语言文字工作”发展思路,“宽口径”乃至“全口径”推动事业发展。 

这一时期,语言和谐仍是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理念,新增的工作任务在前一时期也都有着相当的实践铺垫,但从《中长期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任务体系看,与前一时期相比,事业格局进一步呈现出宏观性、战略性特点。“国家语言战略研究”在前一时期的《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十一五”规划》中就被列为首要重点研究方向,相关学术研究对事业格局变化的推动作用明显。2012年以后,《语言与国家》的出版、《语言战略研究》的创刊、国家语言能力研究的兴起等,为近年来的事业发展刻上了鲜明的时代印记。

三、主要任务及成就

在七十多年发展历程中,语言文字事业的视野不断扩展,任务逐步增加,主要可以归纳出八大任务。

(一)整理简化汉字与汉字规范

汉字数量庞大、字形繁难,给社会应用和教育文化普及带来不便。整理简化汉字就是精简日常使用的汉字数量,简化日常使用汉字的字形。1964年发布的《简化字总表》标志着汉字简化工作的基本完成。[5]后来的“二简字”由于“试用要求过急,试用范围考虑不周,给社会用字造成困难”(陈章太,谢俊英2009)等各方面原因导致推行失败。 

为便于社会使用,国家开展大量汉字规范工作,如整理异体字、更改地名生僻字、整理汉字查字法、统一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等。1986年提出汉字规范要做到定量、定音、定形、定序(简称“四定”),之后在字量、字形、部首、部件、笔顺、字音、字序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标准。2013年,国务院发布历经十余年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这是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标准,体现了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汉字规范工作的集大成者;该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其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除了汉字本体建设,国家还在社会应用层面推行规范汉字。规范汉字是“经过科学整理并由国家正式公布,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的汉字”(全国名词委2011)。1986年以后,国家语委联合地名、广播影视、出版物、企业名称、招牌、广告、商标、体育、金融等管理部门,指导督促地方语委,以计算机用字、出版印刷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城镇街头用字为重点,推动规范汉字的社会使用工作,纠正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等用字乱象。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 

普及规范汉字,主要通过学校教学。在文字改革时期,汉字整理简化的成果还被用于扫盲工作,为快速提升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纪之交,全国已有95.25%的识字人口平时书写使用规范字。[6]2007年,为提升国民汉字规范能力,国家推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至今已累计测试30多万人次。 

此外,国家还积极推进汉语书面语形式改革和规范,内容涉及横排横写、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等方面。

(二)推广普通话与现代汉语规范

改革开放之前,推广普通话是汉字拼音化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也是新中国建设发展对“使用一种共同语言的迫切需要”(周恩来1958)。改革开放以后,推广普通话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城市化发展、人员流动和信息沟通做出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通话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 

1955年,为体现民族平等政策和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将“国语”改称“普通话”,取其“普遍共通,普遍通用”之义。1956年,国务院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提出各行各业推广普通话的要求。1957年,教育部、文改委召开全国普通话推广工作汇报会,确定推普方针——“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1956~1958年,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组织开展全国性方言调查,并编写320种针对不同方言区的普通话学习材料。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我国《宪法》。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交际语言的“四用语”目标,并强调,除了南方方言复杂的地区,北方方言区也要推广普通话。1992年,国家语委提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新时期推普方针,与之前相比,增加了“提高”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1994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启动普通话水平测试,截至目前已累计测试8800余万人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项标准参照型考试,对普及现代汉语语音、词汇和语法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普通话是我国“国家通用语言”。进入新世纪以后,推广普通话的重心不断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2017年,国家语委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2018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启动“推普脱贫攻坚行动”。世纪之交,我国的普通话普及率已经达到53.06%,20年来继续增长至接近 80%。 

为促进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规范,国家采取系列措施:
(1)明确普通话的标准,“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2)审定普通话异读词读音。1957~1962年间的审音工作形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简称“《初稿》”);1982年重建审音委员会、修订《初稿》,1985年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2011年启动新世纪审音工作,2016年形成《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编写“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中型的现代汉语词典”,1956年启动,1965年形成《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1978年12月出版第1版,最新的已出版到第7版。
(4)发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现代汉语常用词表(草案)》《义务教育词表(草案)》等一批词汇规范。
(5)审定科技名词,并于2000年将学科领域从自然科学扩大到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7] “至2015年,全国名词委共建立了95个审定分委员会,审定公布了122种科技名词”[8]。
(6)在语法规范方面,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同时连载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1956年推出《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作为中小学语法教材编写和语法教学的依据。

(三)制定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及其规范使用

汉语拼音方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在研制过程中,一度作为拼音文字方案,随着相关争议的搁置,删除了名称中的“文字”二字,周恩来总理(1958)明确指出,“汉语拼音方案是用来为汉字注音和推广普通话的,并不是用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汉语拼音采用什么字母形式,也经历了长达数年的研究讨论,直至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采用拉丁字母(即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之后,汉语拼音被广泛应用于注音扫盲、汉字注音、普通话教学、对外汉语教学、帮助少数民族创制改革文字、设计汉语手指字母、改进盲字、编序检索、通信联络(如电报、旗语、灯语)等诸多领域。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汉语拼音在汉字输入、中文数据库排序检索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极大促进了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奠定了重要基础。“如今汉语拼音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文化工具”(苏培成 2018)。 

为促进汉语拼音的规范使用和教学普及,国家就汉语拼音正词法、中国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等制定发布一系列规范标准,探索多种拼音教学法,并于1982年起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开展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实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世纪之交,全国会汉语拼音的人口比例达到68.32%。 

汉语拼音方案还是中文罗马字母转写的国际标准,成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桥梁。1977年9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关于中国地名拼法的决议》;1979年6月联合国秘书处发出《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1982年8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ISO 7098《文献工作—— 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后于1991、2015年两次进行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四)语言文字信息化

语言文字信息化相关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6年自然语言的计算机处理就被列入中国科学工作的发展规划,1968年研制成汉字电报译码机,70年代中期提出“汉字信息处理系统”研究课题——“七四八”工程(冯志伟2019)。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让古老的汉字进入计算机”,文改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家开展集中攻关,在短时间内先后成功解决了汉字在计算机中的输入输出和信息交换用编码问题,发布了《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等重要标准。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语言文字信息化被正式确立为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其具体内容:制定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并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建设为中文信息处理服务的基础工程。 

1986年以来,国家语委会同相关部门颁行一大批关于汉字输入、汉字编码字符集、汉字字形以及汉语词处理、语音处理等的规范标准,开展现代汉语通用平衡语料库、中华精品字库等基础工程建设,推动建成一系列基础数据库、语料库、知识库及相关信息聚合与检索系统,打造语言资源综合门户“国家语委语言资源网”,发布汉字简繁文本智能转换系统、汉字全息应用系统,开通“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实施“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制定《信息化条件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取得丰硕成果。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成功解决了汉字编码、输入 / 输出、编辑、排版等相关技术问题;制定了面向信息处理的汉语分词规范;汉语词语自动切分、命名实体识别、句法分析、词义消歧、语义角色标注和篇章分析等自然语言处理的基础问题得到全面研究和推进;机器翻译、信息检索、舆情监测、语音识别和语音合成等应用技术在众多互联网企业、国家特定领域和机构中得到实际应用(宗成庆2016)。

(五)语言文字法治建设

语言文字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发展、走向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加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迫切需要。语言文字法治建设包括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宣传、普及、遵守和监督等各个环节。我国的语言文字法治建设实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历了政策化、法律化等阶段,以立法的不断加强为突出特点(李俊宏 2017)。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宪法》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专门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中有较为具体的规定,各地有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多地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单行条例”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有一大批法律法规及规章包含关于语言文字问题的条款规定。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语言文字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成果。该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在国际上,它“标志着我国成功迈入了世界为数不多的语言法治国家行列”(周庆生2019),凸显了我国在语言政策领域的先进理念;在国内,它标志着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治轨道,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填补了重要空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起草时曾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都纳入规范对象,但是鉴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考虑到许多法律已经做出规定,200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在制定语言文字法时重点考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不重点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卢干奇2003)。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地位、语言平等、使用范围等重要问题在相关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如果还有遗漏,可以进一步修订完善,国家似乎不必制订专门的少数民族语言法”,“国家确立语言平等政策和保护政策,确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地位,具体使用由地方制订法规,这是一种比较切实可行的立法构想”(苏金智 2018)。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执法调研,进一步明确“一个中心,四个重点领域,三项基本措施”的工作思路,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通过“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措施,逐步建立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根据“目标管理,量化评估”的工作思路,国家语委先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推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不断加大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力度。为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法治依据,2008年以来国家语委先后就外文使用管理、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工作。

(六)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2007年颁布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将语言作为一种国家资源加以保护和利用”,标志着语言资源观的全面确立和语言保护任务的正式提出。语言资源观能够缓解语言作为问题、语言作为权利等观念带来的冲突,有助于促进语言和谐。2008年起,国家语委在部分省区市试点建设“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在中央全会文件中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要求——“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为语言保护进一步确立了政策依据。2015年,国家语委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收集记录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口头语言文化的实态语料,到2019年底共调查1700多个语言点,覆盖全国各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123个语种和全部汉语方言,建成大规模、可持续增长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采录展示平台”,出版《中国语言文化典藏》《中国濒危语言志》丛书等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语言资源调查和保护工程”(周庆生2019)。 

语言保护包括对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的保护(周庆生 2016,2019)。旨在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权利的民族语文工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是我国语言规划的重要方面,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调查、为少数民族创制或改进文字等。七十多年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立了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特别分委员会推动相关语种术语规范,发布了系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规范标准,陆续推出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彝文、壮文、柯尔克孜文和锡伯文等文字处理系统,开发一批民族文字操作应用系统、排版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成一系列少数民族语语料库、文献库和翻译词典。同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教育、新闻、广播、影视、古籍整理等工作,积极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建设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培养双语人才队伍、组建大学生双语志愿服务团、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促进国家通用语和少数民族语双语和谐。

(七)语言服务

语言服务指“利用语言(包括文字)、语言知识、语言技术及语言的所有衍生品来满足语言生活的各种需要”(李宇明 2016b)。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已经有了服务的意识”(李宇明2016b);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语言服务’这个概念”(周庆生2019)。2012年《中长期规划》首次明确提出语言服务的任务,内容包括加强社会语言生活监测和引导、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2016年《“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将“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列为五大任务之一,内容包括提高保障国家战略和安全的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创新语言文字服务方式、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语言服务早期主要作为引导语言生活、促进语言和谐的柔性规范手段,后来在学界相关研究的推动下逐步成为指导工作全局的发展理念,其内涵从“服务社会应用”拓展提升至“服务国家战略”,反映了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的基本定位。 

新世纪以来我国在语言服务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成立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监测语言发展,记录语言实态,服务社会应用;发布语言生活系列皮书,开展“汉语盘点”活动,加强语情和语言舆情监测研究,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引导热点,以服务的理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社会语言意识;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实施《北京冬奥会语言服务行动计划》,服务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国际性活动;制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语言规划研究行动方案》,建设国家外语人才资源动态数据库、国家语言志愿者人才库,提升国家外语能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协作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开展自贸区语言政策、语言需求调研,服务自贸区建设;成立“国家语言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语言研究中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布《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建设手语盲文数据库、语料库,研发手语盲文计算机处理技术,开展特殊人群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成立“战疫语言服务团”,筹建“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团”,加强应急语言服务。

(八)中华语言文化传承传播

语言文字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明确定位于“文化建设”,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要求“语言规划在继续关注语言工具职能的同时,要更多关注语言的文化职能”(李宇明2013),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作用”[9]。2008年起,国家语委开始相关探索,开展了“中华经典诵读活动”;2012年以来的《中长期规划》和《“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将“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正式列为工作任务,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多处对语言文化建设提出要求。十多年来的相关工作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群众性文化活动、重大语言文化工程、中文国际传播、语言文字交流合作4个方面。 

群众性文化活动围绕“中华经典”,主要包括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中国诗词大会》等语言文化类品牌节目等,2018年起全面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2019年发布《中华通韵(试行)》。 

重大语言文化工程主要包括2014年启动的“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和2017年启动的“甲骨文研究与应用专项”等。2017年10月,甲骨文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为甲骨文发现120周年发贺信,孙春兰副总理主持召开纪念甲骨文发现120周年座谈会。 

中文国际传播最早可以上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对外国人的汉语教学,“而真正意义上汉语国际推广的国家行为,始于1987年‘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立”(张文浩2013)。2005年世界汉语大会以来,以孔子学院建设为标志,中文国际传播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2007年,国家语委提出要“在汉语国际传播整体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10]。2012年的《中长期规划》正式将其列为工作任务,提出要“加强国际汉语教育教师培训、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继续推动汉语相关水平测试向海外拓展,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继续发挥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在国际汉语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要“促进中文成为有关国际组织的正式工作语言、国际会议的会议语言,提升中文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 

语言文字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推动两岸合作编纂中华语文工具书,共建“中华语文知识库”,成立两岸语言文字交流与合作协调小组,举办两岸语言文字学术会议,组织两岸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促进海峡两岸语言文字交流合作;累计对超过13万人次的港澳居民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组织内地大学生赴港澳开展诵读展演与交流活动,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语言文字交流合作;主办“世界语言大会”(2014)和“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2018),举办中国北京国际语言文化博览会,组织中德、中法、中俄等“语言年”活动,实施“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对外译介中国语言生活皮书,设立海外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促进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 

这些工作,在全社会掀起“汉字热”“汉语热”“传统文化热”,在世界上就语言文字问题发出中国声音,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特点

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取得的成就,缘于党和国家对语言文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构成中国特色语言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图景。

(一)守正创新,开拓进取

七十多年来事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既坚守“促进语言文字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更好发挥作用”的初心,又瞄准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建设发展、人民福祉提升的需求开拓进取。二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对“语言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的认识不断走向全面、完整和深化,推动着语言政策思想的与时俱进。20世纪八九十年代提出的“语文现代化”思想强调“使中国人有一套简便易学、省力、高效率的语言、文字工具”(王开扬2008)。新世纪初提出的“语言和谐”思想,意味着语言价值取向“从追求语言的纯洁,到重视健康的语言生活;从把语言多样性看作问题,到把它看作资源进行监测、开发和保护;从把语言看作纯交际工具到认识到语言意识形态的存在,进而认识到语言对认同的建构功能”(郭熙2019)。2012年以来提出的“语言战略”思想进一步强调“跳出语言看语言”,“既要关心语言自身、语言使用、语言态度,更要关心民族、国家乃至国际层面的宏观语言问题,以及语言所触及的复杂棘手的社会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关心语言使用者及其生存环境和精神家园”(郭熙,祝晓宏2016)。

(二)融入大局,顺势而为

七十多年来的事业发展表明,只有“融入大局,顺势而为”,才能使语言规划取得成功。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汉字简化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新中国、新政权、新制度、新思想、新社会、新人际关系背景下的顺势而为。世纪之交语文现代化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如普通话普及率超过50%,13.47%的人口以普通话为母语母言),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市场经济大潮中“人员流动加剧,普通话不胫而走”背景下的顺势而为。同时,“在现代化建设初期能够预见到信息化的到来,而且能够确定规范化标准化为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标,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是第二阶段语言文字工作比较成功也是最具远见之处”(陈章太,谢俊英2009)。进入新世纪,现代化还在路上,后现代主义的影响接踵而至。语言规划、语言政策、语言生活、语言规范、语言和谐、语言资源、语言保护、语言服务、语言经济、语言产业、语言能力、语言文化、语言战略、语言治理等研究的蓬勃开展,以及随理论发展而展开的政策实践,较全面地因应了“后现代主义”的挑战。反之,“二简字”推行、部分字形调整、被称为“汉语四六级”的汉语能力测试等语言规划措施的受阻甚至失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文字改革需求降低、网络时代语言问题易成为舆情暴发点等形势发展估计不足。

 “融入大局,顺势而为”需要敏锐洞察需求、深入研判需求、主动对接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内容的极大丰富,是在“强起来”大势下对国家各项重大发展战略中的语言需求的积极回应。另一方面,“围绕中心看需求,融入大局促发展”,也是在语文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刚性需求(直接性需求)相对降低、柔性需求(间接性需求)不易察觉、语言规划基础性地位习焉不察的态势下,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统筹兼顾,科学作为

七十多年来的事业发展表明,坚持科学辩证的方法论,在深入研究、充分讨论基础上,统筹兼顾好语言文字领域的“主体与多样”“规范与发展”“工具与文化”“传统与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等各种复杂关系以及多元的社会语言意识和不同意见,才能行稳致远。搁置关于拼音化问题的争议,删除《汉语拼音方案》名称中的“文字”二字,决定采用罗马字母作为汉语拼音字母,调整“四用语”推普目标,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名称中增加“通用”二字,在政策文件中明确宣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及至“保护传承方言文化”,无不是以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深入研究、充分讨论,统筹兼顾了各方面需求和意见,已经或正在被实践证明是科学正确、行之有效的,也推动着未来的政策创新和话语创新。

五、结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一个拥有数千年文字史的人口大国成功实施了文字体系改革,文盲率大幅下降;基本解决了语言障碍问题,涌现了大量既会母语母方言、又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的双语人;成功解决了汉字及多种少数民族文字进入计算机的问题,自然语言处理也取得重大突破,网民规模超过9亿;国家语言资源得到全面保护、科学保护,中华语言文化得到有效传承;语言文字治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中文正在走向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有孔子学院或孔子课堂,60多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除中国外,各国学习和使用中文的人数超过1亿。这些成就,为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教育普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腾飞、文化繁荣、国际地位提升,贡献巨大。 

展望未来,在语文现代化任务基本完成乃至全面完成的态势下,“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仍是语言文字事业的两大主题。从国内到国际,“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对促进语言文字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迫切要求。从各行业领域的“强国”建设战略到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联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必将使未来的事业发展继续表现出强劲的延展性。

注释
[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指出,“语言文字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标准与规范的制定和建立,二是标准与规范的实施和推广。” 
[2] 核心内容包括语言共同化、文体口语化、文字简便化、注音字母化、语文电脑化、术语国际化。 
[3] 参见:《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5)》“热点篇”。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六条提出,国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5] 后于1986年对个别字调整后重新发布。 
[6] 数据来自2000年“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下同。
[7] 2000年,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改名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8] http://www.cnctst.cn/jggk/lsyg/201603/t20160302_327711.html。
[9] 见:《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
[10] 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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