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直接分管(什么是“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

四个不直接分管

什么叫“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四不直接分管具体内容是: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人事工作。“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并非是不管,而是更好地管、认真地管、全面地管,“一把手”仍然是单位第一责任人,并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负总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什么是“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什么叫“末位表态”制度?末位表态是指,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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